我校教学成果荣获2017年广东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05月11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通讯员 陈强)5月3日,在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粤教人函〔2018〕107号)中,我校《“协同—开放”式法律诊所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教学成果荣获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此项成果由法律与行政学院牵头、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广东摩金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合作完成,主要完成人为我校法律与行政学院胡雪梅、张宗卿、刘英俊和张红梅等四位老师以及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张丽、广东摩金律师事务所蒋进和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张凯等三位律师。

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是授予在广东省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目的在于调动广大高等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学内涵建设,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校将继续完善和创新获奖成果,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积极组织获奖教学成果的推广、交流和应用,争取在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中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