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表彰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教师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1)或《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新秀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2);提供满足各项评选条件的支撑材料一份,包括: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教学或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以及证明教学效果的相关佐证材料等,于5月18日前向所属学院(部)申请。
(二)学院(部)推荐
各学院(部)依据教学名师或教学新秀评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推荐人选并经本部门公示后,于5月30日前将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教学部质量控制办公室。
(三)材料审核与评审
教学部对申报人资格及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后,组织教学(专家)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确定教学名师、教学新秀人选,并将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
二、评选名额
(一)教学名师
教学名师2-3名,各学院(部)推荐候选人的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在编专任教师总数的10%。
(二)教学新秀
教学新秀8-10名,各学院(部)推荐候选人的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在编专任教师总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
1.在我校连续担任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一线专任教师;近3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最低学时要求;一般受聘教授职务,教学效果特别突出的副教授可以破格申报。
2.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3.教育思想先进,符合时代要求,能及时把国内外教改成果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与应用,充分运用网络教育技术手段,利用效果好,学生使用率高;有自己研制的多媒体课件,信息量大,教学中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能力。
4.教学效果突出,学生评价优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主讲课程在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有效的教学风格,起到示范作用。
5.积极承担教学改革或教学建设任务,近3年发表过有关教学研究的论文,编写过有一定影响的教材,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等。
6.近3年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奖励;或者出版1部以上科研专著,发表2篇以上高质量的科研论文;学术造诣高,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7.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学队伍建设,作为课程主持人或主讲教师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形成本校该领域教学的历史地位做出重要贡献。
8.本学年发生教学事故的,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以及外出进修半年以上的教师不能申报。
(二)教学新秀
1.在我校连续担任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一线专任教师;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年龄不满35周岁(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近3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最低学时要求。
2.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3.教育思想先进,符合时代要求,能及时把国内外教改成果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与应用,充分运用网络教育技术手段,利用效果好,学生使用率高;多媒体课件信息量大,教学中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能力。
4.有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点,教学效果受到学生好评及同行认可,或者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科技作品、技能竞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职业素质等方面竞赛)。
5.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发表过有关教学研究的论文,参与过有一定影响的教材编写。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有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得科研奖励等。
7.本学年发生教学事故的,一学期内请假一个月以上的,以及外出进修半年以上的教师不能申报。
教学部
2012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新秀候选人推荐表》